question-icon 北京工伤证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北京工作,前不久受了工伤,也拿到了工伤证,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申请赔偿。我想了解下赔偿的流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以及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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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持有北京工伤证后,其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北京市相关的实施办法来执行。首先,要明白赔偿的流程。拿到工伤证,意味着工伤认定已经完成,接下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它会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进行评定。 关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医疗费用,这涵盖了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三是伤残待遇,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被评定为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会有不同的赔偿。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的月数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以五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还有伤残津贴等。对于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是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四是工亡待遇,如果职工因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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