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骨折该如何赔偿?


当孩子在学校骨折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明确责任归属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是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在学校骨折,学校需要自证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就要担责;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家长需要证明学校存在未尽职责的情况,学校才承担责任。 其次,赔偿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一是医疗费,这是指为治疗骨折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一系列合理费用,以医院的正规票据为准。二是护理费,如果孩子骨折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就会产生护理费,一般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来确定。三是交通费,包括孩子就医、转院等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通常以实际的票据为依据。四是营养费,为了促进孩子骨折的康复,合理的营养补充是必要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孩子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若骨折导致孩子残疾,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孩子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最后,关于赔偿途径。家长可以先和学校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责任和赔偿金额。要是协商不成,家长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