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骨折了该怎么处理?


当孩子在学校骨折了,以下是一些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等)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的。如果是校外第三人造成孩子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 接着是赔偿问题。责任人需要赔偿孩子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要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处理流程方面,第一时间要送孩子去就医,确保孩子的健康安全。然后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孩子的诊断证明等。之后可以尝试和学校、可能的责任方进行协商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顺利,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反映情况,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整个过程中,如果对法律问题不太清楚,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部分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