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辞退如何赔偿?
我签了劳务合同,现在被辞退了,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想知道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是按工作年限吗?还是有其他的标准?而且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我的,赔偿又会有什么不同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赔偿规定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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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劳务合同辞退赔偿问题时,首先要明确赔偿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看。 在合法辞退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计算基数,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例如,小李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应得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小张工作2年半,月平均工资4000元,正常经济补偿是3×4000 = 12000元,如果是违法辞退,他能获得的赔偿金就是12000×2 = 24000元。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法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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