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红绿灯口开门下车撞到人了该怎么赔偿?

在红绿灯口等红灯的时候,我不小心开了车门,结果撞到了旁边骑车的人。对方看起来受了点伤,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进行赔偿,是要赔所有费用吗?具体有哪些赔偿项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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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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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绿灯口开门下车撞到人后的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责任的认定,这主要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一般来说,在红绿灯口随意开门下车撞到人,开门的一方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因为交通法规要求驾驶员和乘客在开门下车时,要确保安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关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医疗费是必须赔偿的项目,按照医院的正规票据进行赔偿。 二是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为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侵权人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是护理费,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由侵权人承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此外,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果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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