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针出医疗事故该如何进行赔偿?


当扎针出现医疗事故需要赔偿时,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步骤和依据。 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 接着,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通常有三种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赔偿协议。这种方式比较灵活、高效,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患双方协商解决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医患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赔偿问题,患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医疗事故等级、患者的实际损害程度、患者的收入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