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拆迁如何补偿?


老街拆迁补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补偿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补偿依据。 首先,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根据该条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是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评估依据主要有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获得一套新的房屋来替代被拆除的房屋。 此外,拆迁补偿还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搬迁补助费是指因拆迁而造成被拆迁人搬迁所产生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支付的费用;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具体到老街拆迁补偿,要结合老街房屋的性质、用途、面积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方案。如果老街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就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则适用《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当地政府会制定具体的拆迁补偿政策和标准,并进行公告。被拆迁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