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被征收该如何补偿?

我家的房子要被征收了,但是我不知道具体能得到哪些补偿,也不清楚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房屋被征收后,法律规定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好做到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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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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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征收时的补偿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关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各地情况不同会有所差异,但一般会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给予。比如,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等合理费用,征收方会给予补偿。而临时安置补偿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间的居住需求,如果提供了周转用房,可能就不会再支付临时安置费;如果没有提供周转用房,则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 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主要是针对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因为征收导致无法正常经营而给予的补偿。 总之,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有权获得合理的补偿,征收方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补偿。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等问题,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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