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征收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家的房子要被征收了,但是我不太清楚征收赔偿的具体流程和标准。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的金额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相关的计算公式或者参考依据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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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面临征收情况时,赔偿问题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重点。首先,征收赔偿主要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征收补偿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评估确定的。比如,在你所在的区域内,和你家房子位置、面积、户型等各方面情况相近的房子在市场上的售价,就是评估你家房子价值的重要参考。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该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补偿主要是用于补偿你在搬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像找搬家公司的费用、搬运物品可能造成的损耗费用等。临时安置补偿则是在你房子被征收后,到你获得新的居住场所期间,为你提供的临时居住费用补贴。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你家的房子是用于商业经营的,征收可能会导致你的生意无法正常进行,从而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这部分损失,征收方也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通常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你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所以,在面对征收时,你要积极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益,与征收方进行合理沟通,确保自己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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