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级别的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去做工伤鉴定后,结果是没达到工伤级别。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也不知道能得到哪些赔偿项目,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没到级别的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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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不同的概念。工伤认定是确定你所受的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没到级别的工伤,意味着在劳动能力鉴定中,你的伤势未达到相应的伤残等级标准,但这并不影响你依法获得一些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赔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你因工伤去医院看病,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只要是符合上述标准的,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同时,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就保障了你在治疗工伤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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