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旧房时,该如何用新房进行赔偿?
家里的旧房面临拆迁,想知道用新房赔偿的具体操作方式,比如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不同地区会不会有差异,有没有相关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以及如果对赔偿方案不满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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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旧房用新房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及相关要点: **产权置换**:这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即按照被拆迁旧房的原面积以及其市场价值,提供相应的新房作为补偿。例如,如果旧房面积为100平方米,经评估价值为每平方米5000元,那么补偿的新房面积和价值应与之相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货币补偿 + 购房优惠**:先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货币补偿,然后在购买新房时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给予一笔补偿款后,被拆迁人购买指定新房时可享受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其他优惠条件。这样既让被拆迁人有资金选择,又通过购房优惠保障其居住需求。 **直接安置**:由政府或者开发商直接提供新房给被拆迁人,并负责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例如,政府统一组织搬迁,承担搬运家具、设备等的费用,让被拆迁人能够顺利入住新房。 **混合补偿**:综合运用上述多种补偿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制定补偿方案。比如,一部分采用产权置换,一部分给予货币补偿,或者在直接安置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货币补贴等。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还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还应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涉及)。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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