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构成侵占罪?

我有个朋友把我委托他保管的一笔钱私自用了,怎么都不肯还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侵占罪吗,法律上到底怎样才构成侵占罪呢?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去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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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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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犯罪行为,了解其构成要件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来详细解读如何构成侵占罪。 首先,从法律定义上来说,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了侵占罪的相关内容。 构成侵占罪,在主体方面,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简单来说,只要是成年人,精神和智力正常,就有可能成为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道这些财物不是自己的,却故意想把它们据为己有。比如说,甲帮乙保管一个珍贵的古董,甲心里清楚这个古董是乙的,但他就是想自己留下,不想还给乙,这就是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三个重要特征。其一,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包括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像朋友之间互相帮忙保管物品;拾得他人的遗忘物,比如在餐厅捡到别人落下的钱包;发现并持有他人的埋藏物,例如在自家院子里挖出别人埋藏的财物等情况。其二,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统一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其三,必须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也就是财物的权利人要求返还财物时,行为人明确表示不还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例如,乙向甲索要保管的古董,甲直接说不还或者找借口一直拖着,这就符合拒不退还的条件。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客观等方面的条件,才会构成侵占罪。如果遭遇可能涉及侵占罪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保管物品的凭证、沟通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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