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提示走逃失联纳税人该怎么处理?
我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系统提示有走逃失联纳税人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担心会对我自己或者公司产生不好的影响,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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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子税务局提示走逃失联纳税人时,我们首先要明白走逃失联纳税人是指那些不履行税收义务并且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等方式仍无法找到其下落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等相关规定,对于走逃失联纳税人有一系列的处理办法。 对于与之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果取得了走逃失联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企业需要配合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若发现发票存在问题,如虚开发票等情况,企业不能将这些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或者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如果已经抵扣或扣除的,要按照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税务机关在发现走逃失联纳税人后,会将其评定为D级纳税人,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同时,税务机关还会对走逃失联纳税人进行公告,并将其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企业在遇到电子税务局提示走逃失联纳税人的情况时,要积极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照税务机关的指引进行处理,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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