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最轻的会如何处理?
我朋友参与了一次聚众斗殴,不过感觉他情节挺轻的,就是跟着去了现场,没怎么动手。我想了解下,像这种在聚众斗殴里情节最轻的,法律上会怎么处理呢?心里一直挺担心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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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来详细说说情节最轻的情况下如何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聚众斗殴罪的概念。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是情节最轻的聚众斗殴情况,可能是参与程度较低,比如只是跟随去了现场,但没有实际动手参与打斗,或者在斗殴过程中主动停止了暴力行为等。对于这类情节较轻的参与者,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另外,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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