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发生后如何与医院处理矛盾?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与医院处理矛盾需要遵循合法、合理、有序的途径,而不是用“闹”的方式来解决。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步骤和法律依据。首先,你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这是最直接的解决方式,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和医院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疑问,要求医院给出解释和解决方案。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数额、后续治疗方案等内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若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通过行政途径,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最后,如果前面的途径都行不通,你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总之,在处理医疗事故矛盾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