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融资租赁出租方破产该如何处理?

我参与了一个融资租赁项目,作为承租方和出租方签了合同。现在听说出租方要破产了,我特别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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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融资租赁出租方破产时,处理方式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租赁物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出租方破产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需要明确。如果租赁物所有权已登记,那么在破产程序中,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不能将其用于清偿债务,而是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未登记且存在善意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处理会相对复杂。 其次是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出租方破产时,承租方仍需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等义务。不过,如果出租方破产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比如无法提供必要的服务等,承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相应的权利,如要求减少租金、赔偿损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再者是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出租方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申报债权。对于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债权,如租金债权等,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 最后是合同的解除与继续履行。如果出租方破产严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且对承租方有利,承租方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在破产程序中主张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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