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都医院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我在唐都医院就医时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整个人很慌乱,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处理这件事。我想了解下,在唐都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具体要按照什么样的流程来处理,需要准备哪些东西,怎样做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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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唐都医院遇到医疗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病历是医疗事故处理中至关重要的证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院篡改或销毁关键信息。 接着,与医院协商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协商过程中,患者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比如赔偿金额、后续治疗方案等,并注意保存好协商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若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调解并非强制的,若一方不同意调解结果,仍可通过诉讼解决。 最后,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具强制力的解决方式。患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患者要保持冷静,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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