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在处理原租赁合同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规范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当租赁合同正常到期时,一般来说,如果双方都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如承租人返还了租赁物,出租人退还了押金等,那么原租赁合同通常就完成了它的使命。不过,从法律风险防范的角度,建议双方妥善保管原租赁合同一段时间。这是因为,虽然合同到期了,但可能存在一些后续的问题,比如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潜在的损坏,在一定期限后才被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原租赁合同可以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明。 如果是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处理方式就相对复杂一些。这可能是因为一方违约,也可能是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若是一方违约导致提前终止,违约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违约方就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的协议,明确合同提前终止的原因、违约责任的承担等事项,并妥善保管原租赁合同以及解除协议,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若是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同样需要签订解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原租赁合同也应妥善保存,以证明双方已经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总之,无论租赁合同是正常到期还是提前终止,都不要随意丢弃原租赁合同,妥善处理可以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