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父母的出资该如何认定性质?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在婚姻期间双方父母都有过出资。有的是给我们买房,有的是用于日常开销。现在不清楚这些出资在法律上会被认定成什么性质,是赠与、借款,还是其他情况,想了解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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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父母出资的性质认定是一个复杂但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及父母的财产权益。以下将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如果父母的出资是在结婚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例如,男方父母在男方结婚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明确表示,该出资就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若父母的出资发生在结婚后。一般情况下,按照上述解释的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出资是借款性质,比如有借条等书面凭证,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出资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另外,对于父母出资用于夫妻日常开销的情况,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借款,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不过,如果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是借款,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认定父母出资的性质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出资时间、出资用途、是否有书面约定、款项支付方式等。为避免纠纷,建议在父母出资时,明确出资性质并签订相关协议,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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