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应该如何交付使用?


在租赁关系中,租赁物的交付使用是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租赁物交付使用的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租赁物交付的定义。简单来说,租赁物交付就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让承租人能够实际使用该租赁物。从法律角度讲,这标志着租赁关系正式进入履行阶段。 对于租赁物交付的方式,主要有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两种。现实交付是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出租人直接将租赁物的占有转移给承租人。比如租房子,房东把房屋钥匙交给你,你能实际进入并使用房屋,这就是现实交付。拟制交付则是通过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如仓单、提单等,来代替实际交付。例如,租赁一批存放在仓库的货物,出租人把仓单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就可以凭借仓单去提取货物。 在交付租赁物时,出租人有多项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意味着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仅要在数量和质量上符合合同约定,还要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比如,租的房子门窗要能正常开关,水电设施要能正常使用。如果租赁物存在瑕疵,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出租人有责任进行维修或更换。 承租人在接收租赁物时,也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并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租赁物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同时,承租人在接收租赁物后,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租赁物。如果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租赁物交付时,双方最好签订书面的交付文件,详细记录租赁物的状态、数量、质量等信息。比如,租房子时可以签订一份房屋交接清单,注明房屋内家具、电器的数量和状况等。这样,在租赁关系结束时,就可以根据交付文件来确定租赁物的返还状态。 总之,租赁物的交付使用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共同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