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的诉讼时效如何认定?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可以以这个理由不还钱,法院也可能不支持你的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说,你把钱借给别人,约定了还款日期。到了还款日期对方没还钱,从这个日期开始,你就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了,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要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你随时可以要求对方还钱,但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后,对方没还,这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对方催过款,要求他还钱,这就属于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计算3年。 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以,认定3年诉讼时效,要先确定起算点,然后看期间是否有中断、中止的情况。这样才能准确判断诉讼时效是否已经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