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如何确定著作权归属?


在法律领域,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要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对于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通常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这里所说的一般职务作品,就是指公民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以外的职务作品。例如,公司文案人员为公司日常宣传撰写的文章,这类文章的著作权归文案人员所有,但公司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其次,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所不同。特殊职务作品是指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比如,软件公司的程序员在公司提供资金、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下开发的软件,该软件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就归公司所有。这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总之,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键在于判断作品是否属于特殊职务作品,这需要综合考虑作品创作过程中所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以及责任承担等因素。如果涉及具体的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