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专有使用权的内容如何确定?
我写了一本书,和一家出版社签订了合同,授予他们专有使用权,但合同里没写清楚具体使用内容。我现在有点担心之后会有纠纷,想知道这著作权专有使用权的内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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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专有使用权指的是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特定使用方式在特定地域和期限内,仅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著作权人自己也不能以同样方式在该范围使用。 要确定著作权专有使用权的内容,首先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内容应包括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等。也就是说,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使用的权利类型、使用的范围和时间等内容,那么这些约定就确定了专有使用权的内容。比如合同约定出版社在国内享有图书的专有出版权,期限为5年,那么在这5年内在国内只有该出版社能出版这本书。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法律规定,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被许可人不能行使专有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例如没有约定是否可以转许可,被许可人一般就没有转许可的权利。 此外,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在确定专有使用权内容时,双方应该秉持这些原则进行协商和确定。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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