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如何认定?


在探讨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肇事逃逸的基本概念。简单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首先,认定逃逸的前提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只要有车辆参与,并且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就可能构成交通事故。 其次,行为人主观上要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不想承担责任,所以选择逃跑。如果行为人并不知晓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就不能认定为逃逸。比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轻微刮擦,但由于声音很小,驾驶员没有察觉就继续行驶,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逃逸。 再者,客观上要有逃跑的行为。逃跑并不局限于驾车逃离现场,还包括弃车逃离、隐藏等行为。即使行为人没有逃离事故发生地,但故意躲避警方调查,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例如,在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躲在附近,等交警到达后才出现,但故意隐瞒自己的身份和事故经过,这也符合逃逸的特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逃逸的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行为人离开现场后的行为等。如果行为人在离开现场后,很快又主动返回,并积极配合警方处理事故,这种情况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逃逸。另外,如果行为人是因为害怕被受害者家属殴打等合理原因而暂时离开现场,之后又及时投案自首,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需要从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综合各种因素等多方面进行考量。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对于那些确实构成逃逸的行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逃逸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