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一份借款合同,当时没太在意合同履行地的问题。现在因为一些纠纷要走法律程序了,才发现不知道这个合同履行地怎么算。就想了解下,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
展开


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合同履行地。这就是说,如果你们在签借款合同时,就明确写好了合同履行地是哪里,那么在后续涉及到相关纠纷时,就以这个约定的地点为准。 要是借贷双方在合同中就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事后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还是不能确定的话,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这种情况下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简单来说,如果是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本付息,那么出借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借款人起诉出借人,比如要求出借人交付借款等情况,那借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举个例子,小张借给小李一笔钱,没约定合同履行地,后来小李不还钱,小张要起诉小李还钱,这时小张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相关概念: 合同履行地:指的就是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去履行各自义务的那个场所。通俗讲,就是在哪个地方做合同里规定要做的事儿。 接受货币一方:在借款合同纠纷里,谁是主张对方给自己货币(也就是给钱)的那一方,谁就是接受货币一方。像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还钱,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一方;借款人主张出借人给借款,借款人就是接受货币一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