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离婚前财产转移?
我最近在办离婚,听说对方可能会转移财产。我不太清楚怎么去判定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有哪些情况能认定是离婚前财产转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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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离婚前财产转移,首先要理解财产转移的概念。财产转移,通俗来讲,就是在离婚前,夫妻一方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将夫妻共同财产转到自己名下或者其他人名下,使得另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少分甚至分不到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判定过程中,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可认定为离婚前财产转移。一是隐藏财产,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将存款转到他人名下的账户,或者将贵重物品藏起来不让对方知道。二是转移财产,例如未经对方同意,将房产过户给他人,或者把公司股权低价转让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三是变卖财产,如果在离婚前,一方突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也可能被认定为财产转移。四是毁损财产,故意损坏夫妻共同财产,使财产价值降低。五是挥霍财产,一方在短期内进行大量不合理的消费,如赌博、购买奢侈品等,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 如果发现对方可能存在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过户手续、购物发票等。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调查和分割。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存在财产转移行为,并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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