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工伤等级?


要判断工伤等级,首先得了解工伤等级的划分情况。工伤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就是这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判断时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一级工伤比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严重情况。二级工伤像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三级工伤例如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截瘫肌力3级等情形。四级工伤如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等情况。五级工伤有四肢瘫肌力4级;单肢瘫肌力3级;一手功能完全丧失等相关状况。六级工伤包含轻度智能损伤;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三肢瘫肌力4级等情况。七级工伤有偏瘫肌力4级;截瘫肌力4级;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等情况。八级工伤例如单肢体瘫肌力4级;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等情形。九级工伤比如癫痫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等符合的状况。十级工伤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整个判断流程是,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组建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作出鉴定结论。要是申请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