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没有立遗嘱遗产该如何分配?


如果老人过世没有立遗嘱,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就确定了没有遗嘱时法定继承的适用。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要注意,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并且,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如果各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自行协商分配。要是协商不成产生纠纷,就可能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决遗产的分配 。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