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离婚债务如何分配?


在处理妻子出轨离婚时的债务分配问题,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的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贷款买房的债务,或者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买菜、交水电费等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这些都算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妻子以个人名义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一个和家庭生活毫无关系的项目,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要是能证明这个投资是夫妻商量好的,或者收益用于了家庭生活,那就另当别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债务,那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要是协议不成的,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妻子出轨这种情况,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常是共同偿还,但如果妻子的出轨行为跟债务的产生有直接关系,例如因出轨导致的不合理消费债务,在分割的时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让另一方适当少分或者不分。而一方的个人债务,始终由这一方自己承担。 总之,债务分配要综合考虑债务性质、用途、双方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双方对债务分担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