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拆迁房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婚时,拆迁房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婚前财产则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拆迁房的分割。 如果拆迁房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因为婚姻关系而获得额外的权益,那么该拆迁房通常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一套房子,婚后该房子拆迁,按照原房屋面积给予补偿,这种情况下,拆迁房应归原房屋所有人。 要是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拆迁后获得的拆迁房,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能是平均分配,也可能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还有一种情况是,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头进行计算的。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所享有的份额是明确的。离婚时,属于各自的份额应归各自所有。比如,拆迁协议中明确规定,每人享有一定面积的安置房屋,那么离婚时,双方就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拆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会视为对该方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夫妻离婚时拆迁房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