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该如何分割婚前房产?
我和配偶正准备离婚,涉及到婚前房产分割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哪些情况婚前房产属于个人,哪些又可能会涉及共同分割。还有就是分割的具体方式和标准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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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分割婚前房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这是因为该房产的购买资金完全由一方在婚前提供,且产权登记明确为该方,从法律角度看,其财产属性在婚前就已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若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共同还贷的资金以及因共同还贷导致房屋增值的部分,双方都有权益。分割时,一般会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再根据该比例确定房屋增值部分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然后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 再次,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因为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表明双方对该房产具有共同的权益,即使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也进一步强化了房产的共同属性。分割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还贷贡献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 最后,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因为房产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从法律上看,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出资方父母,而非夫妻双方,所以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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