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中的股权该怎么分割?


在离婚时涉及财产中的股权分割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离婚时股权的分割,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且都愿意继续持有股权,那么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对股权比例进行重新分配。例如,原来夫妻分别持有公司 30%和 20%的股权,离婚时可以协商调整为各占 25%。这种情况下,只要不违反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若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股东。如果非股东一方希望成为公司股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如果非股东一方不希望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进行分割。一般会通过评估公司的净资产等方式确定股权的价值,然后由持有股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比如,经过评估股权价值为 100 万元,那么持有股权的一方可以支付 50 万元给另一方。 总之,离婚时财产中的股权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不仅要考虑法律规定,还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意愿来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股权分割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