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地名的商标是否可以注册?
我想注册一个带地名的商标,但是不确定这样能不能通过审核。我 担心地名可能存在一些注册限制,不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带地名的商标到底能不能注册,注册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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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地名的商标能不能注册,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这是因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通常具有公共属性,大家都可以使用,如果某一个主体将其注册为商标,可能会对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也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比如说“北京市”“纽约”这样的名称,就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不过,该法条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可以注册。这里所说的“其他含义”,指的是该地名除了表示地理位置外,还有其他特殊的、区别于地名的含义。例如“凤凰”,它既是一个地名,同时在我国文化中还代表着吉祥、高贵等含义,像这种情况下,“凤凰”就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另外,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可以包含地名的。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比如“五常大米”,“五常”是地名,它作为证明商标,证明了大米的产地是黑龙江省五常市。
综上所述,带地名的商标不是绝对不能注册,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