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分手之后如何分割?

我和对象一起买了套房子,还没办产权登记呢,现在我俩分手了,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没办产权登记的房子,在分手时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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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分手之后如何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同居关系,指的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状态。在这种关系中涉及的财产分割与夫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是有区别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就说明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法律是给予保护和规范的。 对于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其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需要看双方的出资比例。出资比例是确定双方对房屋财产贡献大小的一个重要依据。比如一方出资较多,另一方出资较少,在分割时可能会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房屋的相关权益。 同时,还要考虑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在购房时有关于房屋归属和分割的书面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会优先尊重这种约定。这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另外,居住情况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如果一方在分手之后没有其他合适的居住场所,而另一方有其他住房,那么从保障基本居住权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让没有住房的一方获得房屋的居住权,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实际分割过程中,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较为平和、高效的解决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会根据上述提到的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判决。 总之,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分手之后的分割要综合考虑出资比例、双方约定、居住情况等因素,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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