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该如何离婚?


如果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首先,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并作出判决的离婚方式。它和协议离婚不同,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并签订离婚协议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诉讼离婚只要一方坚决要离就可以启动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需要准备起诉状,在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双方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写出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比如判决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同时要详细阐述事实与理由,说明为什么要离婚,比如感情不和的具体表现等。此外,要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据(像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能证明分居时间和事实的材料)、对方出轨的证据(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家庭暴力的证据(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除了感情破裂证据,还需准备财产清单及相关财产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以及子女抚养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能力的证明等。 第二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要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住所地就是身份证上的地址,如果被告在某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就医除外),这个地方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要是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受理。 第三步,参加庭审。法院立案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都必须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双方要陈述各自观点,把自己为什么要这样主张说清楚;还要出示之前准备好的证据,并且进行辩论,对对方提出的观点和证据进行回应和反驳。 第四步,等待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要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还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