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如何进行诉讼离婚?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一种离婚方式。这里的涉外因素,通常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婚姻关系的缔结、终止等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在涉外婚姻诉讼离婚中,管辖权是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在法律适用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而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关于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程序,首先是起诉,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证据方面,通常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在国外,送达方式会相对复杂,可能需要通过外交途径、邮寄等方式进行送达。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由于涉外婚姻案件可能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文化背景,法院在审理时会更加谨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的执行也是涉外婚姻诉讼离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涉及国外财产的执行,可能需要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等方式来实现。总之,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在处理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