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户口不在一起怎么办理离婚?
我和我老公户口不在一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但不知道该怎么办理。是要去户口所在地吗?还是有其他的办法?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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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办理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首先说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即便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只要到男方或者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行。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再说说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通常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住所地一般就是户口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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