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审判决变更的,该如何执行?

我有个案子经过再审,判决结果有了变更。之前的判决已经部分执行了,现在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变更后的再审判决。是要重新开始执行,还是在之前执行的基础上调整呢?我特别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执行流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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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审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再审判决发生变更时,其执行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再审判决的概念。再审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确保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再审判决变更后,执行工作也需依据新的判决进行调整。 如果再审判决减轻了原审被告的义务,例如减少了赔偿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已经执行的超出再审判决确定数额的部分,应当返还给原审被告。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再审判决,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了执行回转的相关规定,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 要是再审判决加重了原审被告的义务,比如增加了赔偿金额或者要求承担新的责任。执行法院会按照再审判决确定的新内容,对未执行的部分继续执行。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果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总之,再审判决变更后的执行工作,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再审判决的内容进行,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裁判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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