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换物业了,欠原来物业费还用交吗?
我们小区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可我之前还欠着原来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我就想知道,现在小区都换物业了,我之前欠的那些物业费还需要交吗?心里一直犯嘀咕,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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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更换物业后,业主之前欠原物业公司的物业费通常还是需要缴纳的。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业主和原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当原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物业费。这种合同关系是相对独立的,不会因为小区更换了物业公司而自动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原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要遵守其中的条款。 如果业主以小区更换物业为由,拒绝支付之前欠原物业公司的物业费,原物业公司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原物业公司胜诉,业主不仅要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还可能需要承担诉讼费用以及因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等额外费用。 不过,如果原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比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在支付物业费时主张减少相应的费用,但不能以此完全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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