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换了是否还用交物业费?
我们小区最近换了新的物业公司,之前的物业服务不太好,我对新物业也不了解。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用继续交物业费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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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更换后,是否需要继续交物业费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它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而产生的费用,业主享受了物业提供的服务,就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如果新的物业公司是通过合法的程序进驻小区,并且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那么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即使物业更换了,新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比如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等,业主实际上享受了这些服务,就不能以物业更换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否则,可能会构成违约。 不过,如果新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服务质量明显不达标,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改进服务;或者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交涉;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但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能随意停止缴纳物业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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