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涉及土地出让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我所在的学校最近有土地出让相关的事情。不太清楚学校在涉及土地出让金这种情况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需不 需要缴纳契税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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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学校涉及土地出让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契税的概念。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也就是说,如果学校是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学校,并且承受土地权属是用于教学等相关规定用途的,那么在涉及土地出让金时,是可以免征契税的。
然而,如果学校并非非营利性学校,或者承受的土地没有用于规定的教学、科研等用途,那么就不符合免征契税的条件。此时,学校作为土地权属的承受方,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的税率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 - 5%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所以,学校涉及土地出让金时是否缴纳契税,关键在于学校的性质以及土地的用途是否符合契税法规定的免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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