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业走了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我们小区的物业前段时间突然就撤走了,但是他们走之前还发了催缴物业费的通知,说之前欠的物业费得交上。我就很疑惑,物业都走了,我们还需要交物业费吗?我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说,这种情况到底该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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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物业撤离后是否还需缴纳物业费这个问题时,我们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物业费指的是业主为了享受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而支付的费用。物业服务涵盖了小区的卫生清洁、安全保障、设施维护等多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物业是按照正常程序撤离的,也就是说,物业提前通知了业主,并且在撤离前完成了交接工作,同时在其服务期间确实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那么业主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之前欠缴的物业费的。因为在物业提供服务的期间,业主实际上享受了这些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是合理合法的。 然而,如果物业没有按照正常程序撤离,比如突然擅自离开,没有提前通知业主,也没有完成必要的交接工作,或者在服务期间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那么业主就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拒绝缴纳相应的物业费,或者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业主与物业之间就物业费的缴纳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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