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共同生育子女进行生育登记时怎么填?
我和现在的伴侣是二婚,我们共同生育了子女,现在要进行生育登记,但是不知道在登记表格里关于共同子女这一项该怎么填写,是填之前各自子女情况,还是只填现在共同生育的子女情况,完全没头绪,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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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是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保障夫妻合法生育权益并便于对人口生育情况进行管理和服务。当二婚夫妻进行共同子女的生育登记填写时,主要遵循如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在填写生育登记表格前,首先要明确表格要求。一般生育登记表格会区分子女信息填写情况,可能会有专门针对本次婚姻共同生育子女的栏目,也可能会要求填写夫妻双方所有子女的情况。 如果表格中有明确要求填写“本次婚姻共同生育子女”,那么只需要填写二婚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信息。内容通常包括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若子女尚未办理身份证,可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等替代信息。 要是表格要求填写夫妻双方“所有子女情况”,除了填写共同生育子女的信息外,还需填写双方与前任配偶所生育子女的相关信息。这是因为从人口管理和生育政策执行角度看,全面了解夫妻双方的生育情况,有助于准确评估家庭生育状况,落实相关生育政策和福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各地相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与生育相关的信息。若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影响生育登记的有效性,甚至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填写生育登记时,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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