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财产后又改判,该如何要回财产?


当出现被执行财产后又改判的情况,当事人是有权利要回已被执行的财产的,这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操作流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执行回转”这一重要概念。执行回转,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程序结束后,由于执行依据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使得已经被执行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归还给被执行人,从而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这就好比一场因为错误指示而进行的行动,当发现指示错误后,要把行动造成的结果纠正过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就是执行回转的法律依据,明确赋予了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要回财产的权利。 接下来,我们看看要回财产的具体操作步骤。第一步,要启动执行回转程序。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向作出改判的法院提出申请,说明原执行依据已被撤销的情况,并提交相关的改判文书等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第二步,法院审查通过后,会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这个裁定会明确要求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取得财产的人可能是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是通过拍卖等方式获得财产的第三人。 第三步,如果取得财产的人按照裁定要求主动返还财产,那么事情就比较顺利解决了。但如果拒不返还,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其他财产等,以确保当事人的财产能够顺利追回。 另外,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财产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被转让、损坏等,该怎么办呢?这时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得财产的人应当折价赔偿。也就是说,如果财产无法原样返还,就要按照财产的价值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要回财产的过程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情况和程序,当事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及时关注案件的进展,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这样才能更高效地要回自己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