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怎么给?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我想知道拆迁补偿到底是怎么给的。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算补偿金额,补偿方式有哪些,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款这些我都不太清楚,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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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补偿。 首先,补偿标准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意味着,拆迁补偿是要参考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的。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其次,补偿方式。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直接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最后,关于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也就是说,拆迁方必须先给被拆迁人补偿,被拆迁人才需要进行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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