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债务该如何处理?


在起诉离婚时,债务的处理要先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满足共同生活的需要而背负的债务。像为购买家庭住房所借的贷款、一起经营生意欠下的债务等都属于此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而个人债务,比如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要是为了逃避债务就不算)、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收入又确实没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对于债务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足够清偿,那就按照债务比例或者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分配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先由双方协议清偿;要是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债务形成原因等因素,综合判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如果是个人债务,那就由欠债的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清偿。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人依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约定由个人负担或一方擅自行为等产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