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债离婚后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可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时怎么划分和偿还,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规定?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夫妻欠债离婚后债务处理的具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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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欠债离婚后,债务的处理要先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起欠的债或者一方欠的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债。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的债务,或者一方为家里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等生活支出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清偿,那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商量不好的,就交给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个人债务,就是纯属一方自己的欠债,和另一方没关系。比如一方自己偷偷去借的钱,而且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也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或追认。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负责偿还。 总之,离婚时债务处理的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债务性质,然后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这样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夫妻个人债务: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纯属个人所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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