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我公司最近进行了增资扩股,引入了新的投资者和资金。但我不太清楚增资扩股之后,公司原本的债权债务该怎么处理。是会随着增资扩股有新的变化,还是维持原样呢?新股东对之前的债权债务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吗?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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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在增资扩股后,债权债务的处理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对于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会因为增资扩股而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合同,只约束公司和债权人双方。只要合同合法有效,公司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等义务,不能以增资扩股为由拒绝履行。也就是说,债权人依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约定向公司主张债权。 从股东层面来看,原股东的责任承担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原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出资,那么在增资扩股后,原股东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若原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即使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原股东仍需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来确定的。 对于新股东,一般情况下,新股东在完成出资后,对公司增资扩股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新股东在入股时知晓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债务,并且与原股东有相关约定,那么新股东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如果新股东在入股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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