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给孙子的财产安排是算遗嘱还是遗赠?
爷爷想把部分财产给我,我是他孙子。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遗嘱还是遗赠。我想知道这两者有啥区别,爷爷这样做属于哪种,对我接收财产会有啥影响,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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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要明确爷爷给孙子财产这种情况是遗嘱还是遗赠,首先得了解遗嘱和遗赠的概念。 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的继承人范围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赠则是公民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中有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范围内。所以从法律上来说,爷爷把财产给孙子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遗赠。 当爷爷以遗赠的方式将财产留给孙子时,孙子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如果是遗嘱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这是遗嘱继承和遗赠在接受财产程序上的重要区别。所以,爷爷给孙子财产一般属于遗赠,孙子要特别留意法律规定的接受遗赠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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