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核算的账务该如何处理?


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方式。 首先,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这样的处理体现了对投资价值的合理衡量。 其次,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处理。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投资企业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这一规定依据同样来自《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确保了投资企业能够合理反映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对自身的影响。 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因为此时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减少,投资企业应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最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当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投资收益。这一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对于全面反映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权益关系的要求。 总之,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需要遵循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被投资单位的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准确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情况。





